2026年3月15日是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区各地文旅部门紧扣“提升消费品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活动,为各族群众送上了丰富的“法治大餐”。
当天,自治区发布文旅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通报了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未签订旅游合同、安排无证导游等6起行政处罚案例,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自治区整体部署下,各地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在首府,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面向群众和经营单位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新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变化及相关政策法规。今年,该队创新推行畅通一条线、拧紧一股绳、织密一张网的“三个一”工作法,通过畅通维权渠道、整合执法力量、织密监管网络,构建起高效协同的治理体系,为全疆文旅维权工作提供借鉴经验。

3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华凌市场,执法队员向商户、群众讲解相关政策法规
昌吉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深入阜康市,以“以案释法”形式揭露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陷阱,用通俗语言讲解维权途径。博乐市采取“普法宣传+专项检查”双管齐下的策略,在农贸市场设立咨询点的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20家文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推行“上门普法+信用承诺”机制,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阿克苏地区文旅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活动现场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图书1万余册,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针对电信诈骗、导游乱象等热点问题,多部门“组团”答疑,引导群众识别陷阱、理性消费。伊犁州、哈密市等地执法队员深入景区、旅行社倡导文明旅游和诚信经营,从源头减少纠纷隐患。
下一步,全区各级文旅部门将以持续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问题纠治工作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快推进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